物价局主要职责 (一)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、法规和各项价格方针、政策;制定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全县物价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。 (二)依法管理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少数重要商品价格和公益性、公用性、经营性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,并按照管理权限,负责制定、调整属本局管理的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行政事业收费标准。 价格监测体系,负责价格信息网络建设;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,分析预报市场物价形势;指导县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引导社会正常合理消费。 (三)依法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,严厉打击各种价格垄断、价格欺诈、价格歧视和牟取暴利的行为;依法推行明码标价制度;调查处理价格、收费投诉。 (四)积极参与全省县物价局是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。 (五)负责全县工农产品、房地产、公用事业的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;负责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。 (六)在政府领导下,负责管理价格调节基金。 (七)组织、指导、实施价格评估、价格鉴证、价格咨询等价格事务工作。 (八)负责全县农村市场价格管理及价格和收费人员培训工作。 (九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